花儿象幸福一样's profile十二棵橡樹BlogListsGuestbookMore ![]() | Hel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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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8/2007 写给我未来孩子的信亲爱的孩子: 才知道今天是Google的九岁生日,按预产期算,今天也应该是你的生日了,不晓得你还知道爸爸和妈妈都很想你?不知道你打算什么时候出来呢? 我刻了好多胎教的音乐光盘给你听,不知道你还喜欢?会不会听厌? 妈妈一直叫我给你起个名字,这个是我喜欢的,但是给你起名字却伤透脑筋。 虽说名字只是个符号,但是谁会给孩子仅起个圈圈叉叉的呢?(会有名字这样么“〇〇××@#¥”),某种意义上其实名字体现了父母的某种信仰、寄托、文化、传统等。同时好的名字还要在字形、音韵上讲究好看、好听。 中国人的起名有文化一点的喜欢用典,比如喜欢出处《诗经》、《论语》、《楚辞》、《山海经》……等,比如我比较喜欢的"王葳"、"王蕤"名字显然出自《诗经》"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而且字形一简一繁,从字形上书法上也很好看;毛泽东的女儿"李敏"、"李纳"名字出自《论语》的"敏于行而纳于言";"汪精卫"的名字显然出自《山海经》了。我的姐姐“晖”字也是出自毛泽东的诗词:"芙蓉国里尽朝晖"。 在以前读书的年代,喜欢父辈当年的"激情年代",所以我也一直想过用"卓娅"、"舒拉"、"亚瑟"……之类的名字。比如我用过的网名"花兒"或"花儿与少年"的原型即来自苏联民歌《红莓花儿开》:"田野小河边,红莓花儿开,有一位少年,正是我心爱。" 前年爸爸信靠了主以后,越来越觉得走了这么多年的弯路和信仰迷茫,现在终于得到了答案和真正的信仰。所以爸爸决定给你的名字一定要含有基督教、基督文化、及圣经为背景的意象,以坚定你的道路。 前段时间才知道我很喜欢的自由主义学者兼基督徒王 怡也用一个出处基督教的名字命名它的女儿——"王 书亚",一个很优美的名字,出自摩西的弟子"约书亚"。 网上搜了一下关于这方面的内容: 今日,有些基督徒给孩子取名叫「约瑟」、「主荣」,带有浓厚的基督教色彩。《圣经》中在宗教衰退时,父母会为孩子取「包括神名称在内的名字」,以表明父母真诚的信心。《圣经》中的人名若最後一字是亚、雅或业,就是以主、神或耶和华作主词的声明。例如「拿但业」是「神的礼物」,「亚多尼雅」是「耶和华是 主」,「以利亚」是「我的神是主」,「以赛亚」是「愿耶和华拯救」。 今日基督徒也是一样。未信主前,没有天国的盼望,命名以今生世上的福气为导向,如添福、添寿、添财等。一旦相信耶稣,被按立为圣职人员,身分、心志改变, 名字亦随之变更。如谢锦坤弟兄更名为谢忠光长老,祈望能为主忠心,为主发光;谢东璧弟兄更名为谢顺道长老,祈望能终生顺从主的道理。 那么我的孩子叫什么名字呢? ——汪 小盐。 是的,我的孩子,你的名字叫"汪 小盐",你喜欢么? 爸爸是在南京圣保罗堂受洗的,圣保罗原来叫"扫罗","扫罗"是大的意思,后来主耶稣给他改名叫"保罗",是"小"的意思,主耶稣给他改名是希望他谦卑。所以为了纪念保罗,你的名字里有个"小"; 你们是地上的盐;盐若失了味,可用什么叫它再咸?既无任何用处,只好丢在外面,任人践踏了。 你们是世上的光。城立在山上,是不能隐藏的。[Matthew5:13] 主耶稣要我们做他的光,做他的盐,对于这黑暗的世界,诸天之国的子民就是这样的光,除去世界的黑暗。他们在性质上是医治的盐,在行为上是照亮的光。信徒应像盐一样在世间发出调味与防腐的作用,也应像光,照明四周的黑暗,不要随波逐流,不要否定真理,将人带向神。 盐本是好的,但若是连盐也失了味,可用什么叫它再咸?[Luke14:34] 在基督里的信徒是地上的盐,为神所用,以消杀地上的腐败。他们的味道,在于他们对属地事物的舍弃。他们舍弃地上的事物越多,味道就越强。他们不愿舍弃今生一切的事物,就会失去味道。 假若盐失去了味道,就没有价值了;假若基督徒没有付出努力去影响周围的人,他们对神也没有甚么价值;假若我们与世界毫无两样,我们就更毫无价值。基督徒不要随波逐流,而要积极地去影响他人,就如盐把食物中最好的味道引发出来一样。 所以你的名字里有个"盐"。知道"盐"怎么来的了吧?对的,不是爸爸要叫你做"盐",是主耶稣叫你做世上的"盐"。 所以,我亲爱的孩子,这个名字是爸爸送给你的第一个礼物。 爸爸爱你!以马内利! 爸爸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八日中午 9/24/2007 "在城市里没有我的车!"
![]() 2007年9月22日是世界无车日,很高兴能成为爱德基金会主办的“快乐行走,人人环保”的公益活动中的一员,更高兴的是南京居然也有这么多的人参与其中!这大约也是南京最大的一次环保活动了。 相对于“环保”的概念,“无车日”的概念恐怕更让国人尴尬。 曾几何时,“有房有车”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当下国人的幸福标准和追求目标,现在很多环保相关的概念比如“无车日”、“LOHAS”……概念进入中国,既带来了响应和欢呼,也带来了迷茫和抵触。 所以很多情况下,“无车日”和“环保”仅仅停留在“概念”和形式主义层面上。也让我们看到环保事业在中国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但是我相信这样的概念冲击会逐渐影响到国人。 欣喜的是,我们看到很多人也开始关注并且以“环保”、“LOHAS”为时尚了,但是还是很多人觉得环保或者“LOHAS”实现起来很困难,阻力大、怕人笑话。 比如国内现在当买私家车成为“时尚”潮流的时候(甚至成为“马六党”的时候),国外早就开始了“在城市里没有我的车”(in Town without Car)的时尚潮流,私家车也日趋小型化、燃料趋于节能化。而象“悍马”这种很“酷”的烧油老虎估计也就在中国成为时髦。 其实有时候环保是很容易的事情,比如自己带筷子、自己带袋子、自己带杯子,应该都是很容易的事情。 其实之所以很多人不好意思环保,甚至觉得环保只是其他人的事(尽管对于普通百姓来说天天都是无车日),或者觉得人家都不环保,自己环保于事无补,或者觉得偶然不环保也没人看见……其实跟思想里还不明白为什么要环保,为谁环保有关。 的确,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更多的是“各扫门前雪”、光宗耀祖、功名利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概念,所以象彭宇这样的“助人为乐”,那当然是“违背常理”的事情。 所以小时候一直惊奇地在“新闻联播”看见“绿色和平组织”们干一些“违背常理”的事情,以及资本主义国家们“光怪陆离”的“抵制皮草运动”、“无车日运动”、“素食运动”…… 当然现在我知道答案了(这个答案《标竿人生》中也有)。 慢慢做吧,从拒绝使用一次性筷子、一次性杯子、一次性塑料袋做起。 希望下次您也能出现在我们的行列中! 9/18/2007 “九·一八”祭今天是“9·18”纪念日,但是很多人不知道纪念什么,很多人也许只记住了“仇恨”。 比如:在某BBS看到的回帖:“宁可华夏全是坟 ,也要杀光日本人 ,宁可大陆长满草 ,也要收回台湾岛。默哀——9·18” 所以这个日子照旧成了一些人渲泄、颠狂日子,有人便做了“中国傻青调查”,也有人管这些人叫作“粪青”,注意,这里和“愤青”两个字的区别。 有人说“9·18”是国耻日,但是也有人说“10·1”才是国耻日! 也许偏激了点,但个中滋味让人苦涩。 ——“落后就要挨打!”,自然规律告诉我们,“9·18”的教训,到底是要记住狼豺虎豹的暴行呢,还是记住那个腐朽封建的王八蛋的GOV的暴行? 我不知道谁更王八蛋。 前几天的“9·11”,美国的纪念活动中,世界都在聆听长长的念着2750个死难者的名字,而大洋的这边,有人却欢呼雀跃,却不问问我们知道新疆阜康矿难87名下井人员名字么? 我只知道我所处的也许不是人间。 9/12/2007 "资深网民"的标志网络上有这么一些人,特别是IT圈的某些人,往往都有这些标志,或许才可以代表着网络潮流: 1、一个Gmail 2、一个Firefox浏览器 3、一个del.icio.us 4、一个flickr 身份而自豪 。5、一个twitter 6、一个豆瓣 ,作为国内web2.0的模范,拥有一个豆瓣,意味着你也是国内web2.0的潮流领先者,意味着你也有读书听音乐的风雅情调,并且愿意与同仁们分享你的情趣。这些大体是当前国内“资深网民”或者IT精英们必备的身份标志了。当然这些人中的更"这些"的人,可能还有一定得用wordpress建的博客,用卡巴斯基杀毒软件,用bloglines阅读网上的文章,使用tor访问维基百科…… ——你是这些人么? 9/4/2007 特蕾莎修女的信仰没有危机![]() 特蕾莎修女一直被我们认为是信仰上帝的楷模般的人物,她的事迹被看成是上帝光芒在穷人中的行走。 1979年12月11日,被誉为“贫民窟里的圣人”的特蕾莎修女接受了世界范围的褒奖——诺贝尔和平奖。 不过最近特蕾莎修女生前的同伴将特蕾莎修女生前的一些未公开的书信汇总,并编写了《特蕾莎嬷嬷:成为我的光明》这本书。从而引发了所谓“特蕾莎修女的信仰危机”的命题。 这些书信中出人意料的让人们看到象特蕾莎修女这样的上帝信仰坚定者,她的内心世界里居然也会感到迷茫和空虚。 不过我不认为就此认为特蕾莎修女的信仰的“伪善”,相反我更认为真实。 耶稣不是也曾在架上迷茫过:“我的 神、我的 神、为甚么离弃我。”(Mat27:46), 特蕾莎修女是人,当然也有人软弱的一面,所以间或迷茫甚至怀疑并不奇怪,这同样不影响她的信仰,以及我们对她的崇敬。 9/3/2007 “军校招生信息网”关闭事件及其他![]() 昨天的电视有个专题,是关于所谓“军校招生信息网”诈骗的。这样的网站利用家长对军队的神秘感和崇拜感,以及望子成龙的迫切心理,居然让这个骗子网站也诈骗了十几万。 不过有个细节是我感到关心的,就是对这个骗子网站实施的抓捕工作,据电视报道,这次抓捕工作是由部队政治部侦查科和公安联合实施的,电视台跟踪现场拍摄。 这时候我想起“杭州信息网”遭遇野蛮执法的事情,虽然这两个网站的出事性质不同,但遭遇的“执法”过程却有某种类似。 所以疑问来了: 之一,工商也好,税务也好,军警也好等等,以所谓的“联合执法队”进行“执法”,这个合法么?林达在关于“远华案”中也提到:“海关、公安、检察、法院,职权分明,既不可以联手,也不可以越位。远华案最后“网开一面”的办法,是谁家做的决定?”这个参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 42条。 之二,部队有对他人和组织实施抓捕的权力么?这个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7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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